都是篮板王,庄神生涯一共获得4次篮板王,霍华德获得过5次篮板王,罗德曼获得过7次篮板王,庄神职业生涯单场拿20+篮板一共84场,霍华德82场,那么罗德曼呢?罗德曼7次获得篮板王单场拿20+篮板一共有158场,可见罗德曼在篮板方面确实有一定的天赋。
罗德曼是个神奇的球员,29 、30岁巅峰期做为乔丹对手时,没人喊巨头 35岁以后日暮西山做为乔丹队友时,却被球迷喊巨头. 至于为什么 ?懂得自然懂。罗德曼是个刺头,双刃剑,能降伏他,他就会专职抢篮板,做好防守,是个好的夺冠拼图。降不住他,他就是整个球队的祸根。在马刺,上将降不住他,所以被交易,如果跟着大黄,就大黄离开大腿打不了球的属性,能呆上完整一个赛季?他只有跟了乔丹才能在球场发挥出最大能量,也就是黑粉们眼里的巨头!
在球队里数据再好都是自己发展的。请问罗德曼没和乔丹在一起前你们认识他吗?詹姆斯直接投敌热火韦德没跟詹姆斯前是2006总决赛fmvp,2009年还是得分王。猛龙博士带队东部季后赛。然后他们三个在东部组成一个球队。另外14个球队还有几个全明星拿得出手的在当年?我想随便一个全明星跟韦德和博士保底东部冠军是最基本的吧!
巨头的标准和球星不同也与小荣誉不能直接挂钩,巨头肯定是有独立作为核心带队的能力的。即使是进攻能力弱化如现在的戈贝尔,也能在一手构筑防守体系的同时参与进攻,而罗德曼虽然部分数据极端,但连一支球队的防守核心都当不了,即使部分荣誉出色,知名度也高,在球队里也注定只是角色球员而已——这在他的生涯也有印证,他在任何一支球队都不是核心球员。历史上很多篮板王和最佳防守阵容球员都不算巨头,罗德曼也不是个例,你可以说他在强队里面的作用和一些巨头比互有长短,但他连在弱队撑场面的能力都没有,就不要扯巨头不巨头了。
罗德曼真心要感谢现在的詹姆斯粉丝,注意。是粉丝,不是球迷,因为在那个年代,罗德曼几乎是没人要的,没有进攻能力,只有篮板,还是个刺头,本来就是个蓝领,从没有人人员是巨头,最后臣服于乔丹手下。没想到几十年后被詹粉夸成了超巨。所以说其实罗德曼还不算是巨头的。
罗德曼被人吹捧是因为他在乔丹身边并且拿了总冠军,其他人也一样。能到总决赛的队伍都会有一些重要角色球员甚至明星球员,但是又有谁去关心一个失败者的数据和作用呢,98年马龙的常规赛季后赛总决赛数据基本没什么变化,一百多场比赛都是罗德曼防的吗,对比之下罗德曼的篮板从常规赛的15个降到了8个,到底是谁限制谁了,这就像格林身边是库里佛祖的时候可以入选全明星并被称为巨星,那现在呢,除了嘲笑和讽刺还有什么,假如以后勇士再拿了总冠军,格林又该怎么定位,我很好奇。
据禅师说,罗德曼对三角进攻的理解超过乔丹,说明罗德曼的球商很高。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跟着乔丹意味着什么。大卫·罗宾逊就是因为没底气跟大梦干,才被罗德曼瞧不起。而乔丹则是必须干掉对手的心态,更有实际行动。这个罗德曼在活塞时就知道了。所以,罗德曼认为自己值得为公牛,为乔丹付出,当然最终是为自己。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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