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NBA一直都有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,那就是在比赛胜负已定的情况下。如果对手选择不防守的话,比分大幅度领先的球队就不能再进行进攻了。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,但大家都默认着这个规矩,一旦上空篮有可能引发对手不满,进而导致双方发生冲突。
前两天太阳对战鹈鹕的比赛,就是因为鹈鹕的核心球员锡安在最后无人防守时来了一个360度扣篮,差点就引发了冲突。不过有一说一,当时我并不认为锡安有问题,明明是鹈鹕已经不防守了,保罗还要去上空篮,你上篮不进,难道不让别人反击进个球吗?再说锡安的扣篮也是很有观赏性的!
近日,NBA总裁肖华表示。将重点考虑比赛最后10秒领先一方进球将不计算个人数据和球队数据,并且有可能被处罚技术犯规,这就很有意思了。为什么只规定领先的一方呢?领先的球队不能进球,不然就是不尊重对手,落后的球队可以进球,这是有好胜心,是不是有点过于双标了呢?
有些球星,可是经常在大比分落后的情况下刷分,他们为什么就可以算得分呢?我认为,如果是分差超过10分。且剩余比赛时间不到10秒,胜负已分的情况下,倒是可以不算领先方的得分,但得公平公正啊,落后方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的得分也不应该算!
不然不是给了那些喜欢刷个人数据的球星机会了嘛,比如说前两天保罗那个球,鹈鹕都已经放弃防守了,你去上空篮,凭什么算你得分呢?应该规定一下,既然胜负已分,双方的得分就都不应该算到个人数据和球队数据里了。
而且类似于保罗这样的行为,也应该给予该有的惩罚,这样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,不然只处罚领先的球队,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啊,你认为呢?